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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知识解析: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的核算范围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分别应该核算什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34条,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预期在一年(含一年)内收回的货币资金。核算的内容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收的税金和各种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其他应收款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34条,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预期在一年(含一年)内收回的,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预付账款之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这些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暂付款项以及因经济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原因形成的应收款项,例如为职工垫付的各种费用、存出的保证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