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政府的专项拨款进行固定资产采购、材料采购等,是否不得抵扣进项税?
企业收到政府的专项拨款用于固定资产采购、材料采购等,是否能抵扣进项税取决于拨款的性质和用途。如果该拨款是政府补助,并且与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具有商业实质,那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相关的进项税额通常是可以抵扣的。但如果该拨款是用于特定免税项目或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项目,例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那么相应的进项税额则不得抵扣。
具体判断时,需要考虑交易的经济上的互惠性,以及相关合同、协议、国家文件是否明确规定了交易目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政府采购,还需要看是否履行了相关的政府采购程序。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确保符合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