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报告日对一个公司有处置意图,但是没有签署任何合同的情况下,我需要披露期后事项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四章 披露-第十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当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如果在报告日有处置意图但尚未签署任何合同,则这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非调整事项,应当在附注中进行披露。因此,你需要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这一期后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四章 披露-第十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了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当调整与之相关的披露信息。如果在报告日有处置意图但尚未签署任何合同,则这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非调整事项,应当在附注中进行披露。因此,你需要在财务报表的附注中披露这一期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