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在移交时资本化还是在完工时资本化
固定资产的资本化通常是指将与构建或改良固定资产相关的成本计入资产的成本,而不是立即费用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资本化通常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开始,即:
-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资本化通常在资产的实体建造或生产工作开始时启动,并持续到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一旦资产建造完成,即实体建造或生产工作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完成,且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也将停止。
在您提到的案例中,如果固定资产在2×19年6月30日已经竣工决算,这意味着履行了合同承诺,且履约进度为100%,这通常标志着资产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相关的资本化活动在此时应终止,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在该时点确认,从“在建工程”科目转至“固定资产”科目,并开始计提折旧。
总结来说,固定资产的资本化通常在建造或改良活动开始时开始,并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终止,此时固定资产的成本被确认。在您的问题中,提到的是“移交时”和“完工时”,如果“移交”指的是资产的最终完成和准备使用,那么这与“完工时”是一致的,即在资产完工时进行资本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