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是温州工厂,设备是全资子公司嘉兴公司买的,实际使用是在温州工厂,请问怎么做财务分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当一个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资产转移时,如果子公司购买的设备实际上由母公司使用,这通常被视为内部交易。在财务处理上,嘉兴公司的购买行为应该按照正常的资产入账处理,即设备的成本会被记入嘉兴公司的固定资产,并相应地减少其现金或银行存款。然而,由于设备的实际使用者是温州工厂,这可能涉及到内部转移定价或者租赁安排。
如果设备是永久性转移,那么在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进行抵销处理,消除母子公司间的影响。嘉兴公司的固定资产和相应的减少的现金或银行存款会在合并层面被抵销,而温州工厂则会记录一个固定资产或使用权资产,同时可能涉及内部利润的未实现部分。
如果设备是租赁给温州工厂,那么嘉兴公司需要按照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来记录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温州工厂则作为承租人处理,记录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具体的会计分录会因情况而异,但大致可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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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嘉兴公司购买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 设备成本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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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内部租赁,嘉兴公司的分录: 借:固定资产 - 租赁资产 贷:租赁负债 - 应付租赁款项
同时,确认收到的租赁收入(可能递延确认)。
- 温州工厂如果是承租人,分录如下: 借:使用权资产 - 设备使用权 贷:租赁负债 - 应付租赁款项
请注意,以上分录是基于假设的情况,实际处理需要考虑更多的细节,如租赁的性质(经营租赁还是融资租赁)、内部转移价格的合理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