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在现金流量表中通常体现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部分,反映了企业在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导致的现金流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这部分变化反映了企业债权的减少,意味着企业收回了更多的款项,因此是现金流入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如果经营性应收项目(如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期末余额小于期初余额,那么这个减少额会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具体账务处理不会直接影响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但会影响到计算现金流量的间接法。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通常有两种方法:直接法和间接法。直接法下,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化不直接体现,而是通过销售收入等与现金相关的项目来反映。而在间接法下,会调整净利润以反映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变化,从而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总结来说,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会增加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