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通过销售合同无法判断控制权是否转移的建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二章 确认-第十三条,企业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应考虑以下迹象: 1.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 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 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如果通过销售合同无法直接判断控制权是否转移,企业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交易实质、商品的实际交付情况、付款条件、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等。企业应从客户的角度进行评估,考虑客户是否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此外,企业应当确保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这通常发生在客户能够使用、消费或以其他方式控制商品的时刻。如果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或信息来支持控制权转移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