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1月,东风汽车以不含增值税的单价分别为20万元、21万元和24万元, 对外销售了同型号的汽车共计470辆。其中,130辆以20万元单价售出,120辆以21 万元单价售出,220辆以24万元单价售出。这些汽车的平均价格为不含税20.17万元。
该月,东风汽车还通过抵偿 M 公司一批零部件的债务来交易该型号的20辆汽车。根据
协议,这些汽车的价格按照不含税20万元/辆确定,并且该型号的汽车为商用车,适用 的消费税税率为5%。此外,汽车的成本为不含税15万元,其中9万元为外购成本,其 余的6万元为制造费用等其他成本。请计算该销售应当缴纳的销售额,同时给出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三章 计量-第二十一条,企业在类似环境下向类似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应作为确定该商品单独售价的最佳证据。在本案例中,东风汽车销售的同型号汽车的不含税单价分别为20万元、21万元和24万元,这些价格可以作为确定该型号汽车单独售价的依据。
销售额的计算如下: 1. 对于直接销售的470辆汽车,销售额为: - 130辆 * 20万元/辆 = 2600万元 - 120辆 * 21万元/辆 = 2520万元 - 220辆 * 24万元/辆 = 5280万元 总计销售额 = 2600万元 + 2520万元 + 5280万元 = 10400万元
- 对于通过抵偿债务销售的20辆汽车,销售额为:
- 20辆 * 20万元/辆 = 400万元
总销售额 = 10400万元 + 400万元 = 10800万元
消费税的计算: 消费税 = 总销售额 * 消费税税率 = 10800万元 * 5% = 540万元
税收筹划方案: 1. 考虑调整销售策略,通过批量销售或长期合作协议等方式,争取更低的消费税税率或税收优惠。 2. 优化成本结构,减少外购成本,增加内部制造费用,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3. 考虑通过技术升级或产品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从而提高销售价格,增加利润空间,同时可能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政策。
以上方案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税收政策进行具体分析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