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成本冲减收入的分录
当合同履约成本预计不能收回,需要冲减相关收入时,会计分录通常如下:
-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 贷:合同履约成本(或库存商品,如果是存货的情况下)
同时,由于这部分成本无法收回,应当转回多确认的收入:
- 借: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 贷:应收账款(或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如预收账款)
这会导致利润表上的收入和成本同时减少,但不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合同履约成本的可回收性,并在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合同履约成本发生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会计分录如下:
- 借:资产减值损失
- 贷: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当合同履约成本预期能够得到补偿时,企业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在能够合理确定履约进度后,企业应根据履约进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12条的规定,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