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结算就是合同负债吗
合同结算并不等同于合同负债。合同负债是指企业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但尚未履行相应履约义务的部分,即企业已经收到客户支付的款项或合同对价,但企业还需交付商品或服务。当企业已经收取了客户的预付款或客户对价,但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之前,这部分预收的款项应记录为合同负债。
然而,合同结算可能指的是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交易结算条款,这可能涉及合同负债,也可能涉及其他形式的结算安排,比如现金结算、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等。如果合同规定企业需要用自身权益工具(如股票)按公允价值结算,即使金额可能随市场变量变动,这样的合同仍应分类为金融负债,因为它包含了以固定或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结算义务。
总结来说,合同负债仅仅是合同结算的一种特定类型,特指企业已经收取对价但还未转移相应商品或服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