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准则收到租金做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出租人在收到租赁收款时,应当进行以下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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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融资租赁,当出租人收到租赁收款额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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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经营租赁,出租人在经营租赁下,将租赁收款额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确认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租赁收入——经营租赁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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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租人收到的租金中包含了可变租赁付款额,例如与指数或比率挂钩的可变付款额,那么在实际发生时应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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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租人收到的租金中包含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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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租赁款项时,出租人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租赁收款额”科目。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