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广告收入所产生的广告支出,是否可以计入成本呢
非广告收入所产生的广告支出,如果是为了履行与非广告服务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例如企业为了推广其非广告服务而产生的广告支出,这种支出通常不会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而是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通常会体现在利润表中的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科目下。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中关于合同成本的规定,即只有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才能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且需要满足增加企业未来履约资源和预期能够收回成本这两个条件。因此,对于非广告服务合同而言,相关的广告支出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性质,可能被归类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中,而不是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