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对之前的合同增加面积,其他条件不变,在ASC842下,是否作为一个新合同处理
根据ASC 842《租赁》准则,如果对之前的租赁合同增加面积,但其他条件不变,这通常被视为租赁合同的修改。准则指出,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企业无需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然而,当合同发生修改时,需要评估这些修改是否实质上改变了原有的租赁安排。
如果增加的面积构成了一个新的、独立的租赁,那么它可能需要按照新租赁来处理。但如果增加的面积是对原有租赁的扩展,且不涉及实质性替换权,那么通常会认为这是原租赁合同的修改,而不是一个新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ASC 842-10-25-18至25-26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反映修改后租赁的未来付款额。
因此,关键在于评估增加的面积是否导致了对已识别资产控制权的显著变化,如果变化不大,通常会认为是原租赁合同的延续,而不是新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