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出具国内企业的审计报告吗?
根据提供的信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注册地在境外但经营实体在中国内地的企业,如果进行境外上市审计,不能直接通过临时执业方式对中国内地企业执行审计业务并出具审计报告。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跨境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与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业务合作时,审计报告由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但该报告在中国内地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香港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按照相关规定与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并且审计责任由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具体操作和法律效力应参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