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无金融资质公司利息收入增值税
对于非金融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这类收入通常被视为贷款服务,应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如果该非金融企业是按市场利率收取利息,那么这部分收入应当确认为增值税的应税收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如果该企业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条件,并且达到了免征的限额,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可以将免征的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金融企业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根据相关规定,即使是在企业集团内部的统借统还业务,高于部分的利息也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如果企业集团或核心企业按不高于金融机构的利率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则可能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