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还有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规定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根据《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规定时间也是从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目前的信息,2024年对于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尚未有具体的公告说明是否继续执行,但对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根据现行政策,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会一直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因此,可以预计2024年这部分先进制造业和工业母机企业的加计抵减政策将继续执行。对于其他行业的2024年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需要关注未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可能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