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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从控制到非控制权转换的会计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由控制到失去控制处理实例

当企业从控制一个子公司到失去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会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个别财务报表:处置的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剩余股权按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如果剩余股权能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则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剩余股权应按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与原有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例如,如果A公司原持有B公司80%股权,现在出售了50%的股权,不再控制B公司。在合并报表中,A公司需要将剩余30%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处置50%股权的所得与剩余30%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B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80%,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同时,与B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请注意,如果在处置过程中涉及一揽子交易,需要考虑这些交易是否构成一项整体交易,如果是,则应按照整体交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