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分公司不能在总公司账务核算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第二章 合并范围-第二十一条,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财务活动应纳入总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进行核算。因此,分公司不能独立于总公司进行账务核算,而应将其财务数据汇总到总公司的财务报表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第二章 合并范围-第二十一条,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财务活动应纳入总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进行核算。因此,分公司不能独立于总公司进行账务核算,而应将其财务数据汇总到总公司的财务报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