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当期的投资损益进入哪个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九章 利得和损失-第六十九条,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第九章 利得和损失-第七十一条,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因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当期的投资损益,除了股利收入外,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