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14)-第三章 合并程序-第二十六条,母公司应当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当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编制合并日洪城公司对九运公司进行控股合并的会计分录:
洪城公司发行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10元,总价值为1000万股 * 10元/股 = 10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0万元 贷:股本 1000万元(1000万股 * 1元/股) 贷:资本公积 9000万元(10000万元 - 1000万元)
- 编制合并日的抵销分录:
由于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洪城公司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九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并确认商誉。
借:货币资金 200万元 借:应收账款 800万元 借:存货 5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500万元 借:固定资产 9500万元 借:无形资产 2000万元 借:商誉 1000万元(10000万元 - 15000万元 + 4000万元) 贷:短期借款 2000万元 贷:应付账款 1000万元 贷:其他负债 1000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00万元
- 若洪城公司发行16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10元)对九运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于当日取得其净资产。编制洪城公司对九运公司吸收合并的会计分录:
洪城公司发行16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10元,总价值为1600万股 * 10元/股 = 16000万元。
借:货币资金 200万元 借:应收账款 800万元 借:存货 5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1500万元 借:固定资产 9500万元 借:无形资产 2000万元 借:商誉 1000万元(16000万元 - 15000万元 + 4000万元) 贷:短期借款 2000万元 贷:应付账款 1000万元 贷:其他负债 1000万元 贷:股本 1600万元(1600万股 * 1元/股) 贷:资本公积 14400万元(16000万元 - 1600万元)
以上会计分录是根据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编制的,其中商誉的计算是基于洪城公司支付的对价与九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洪城公司直接将九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并入自己的账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