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满购买使用权资产的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 -第三章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第二节 后续计量-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满行使购买选择权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账务处理:
- 确认购买时的固定资产价值,包括使用权资产的原值减去累计折旧。
- 调整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包括租赁付款额和未确认融资费用。
- 记录支付的购买价款。
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办公楼(使用权资产的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加上支付的购买价款) 借: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折旧金额)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租赁付款额) 贷:使用权资产(原值)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购买价款)
这样的处理确保了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正确转移和记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