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股做员工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当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如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激励时,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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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股份作为库存股,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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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员工限制性股票时,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借记相关成本科目,如“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同时贷记“库存股”科目,表示这部分库存股被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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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限制性股票有解锁条件,公司在等待期内需要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将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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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满足解锁条件并行权时,公司应转销交付给职工的库存股,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贷记“库存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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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库存股未达到解锁条件而被回购,应借记“库存股”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有借方差额,还需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请注意,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时,其会计处理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