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RS 15 为未满足合同标准而收到的对价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指导。以下哪一项陈述是正确的?
Scents Ltd. 在合同开始时从客户那里收到 10,000 MU现金,但不符合 IFRS 15 中的合同标准,因此它将在收到现金后处理以下日记账:
Dr Cash MU10,000 Cr 其他收入 MU10,000
Candle Company Ltd. 在满足 IFRS 15 中的合同标准之前从客户那里收到 38,000 MUs。因此,它继续评估标准,因此在收到现金后,它处理以下日记账:
Dr Cash MU38,000 Cr 合同负债 MU38,000
Burn Bright Inc. 在满足 IFRS 15 中的合同标准前六个月从客户那里收到 MU18,000。由于最终将满足合同标准,因此它将在收到现金后处理以下日记账:
Dr Cash 18,000 百万卢比 收入 18,000 穆朗
EverGlow Inc. 在合同开始时从客户那里收到 50,000 MUn,但由于不符合 IFRS 15 中的合同标准,它将在收到现金后处理以下日记账分录:
Dr Cash MU50,000 Cr 责任 MU50,000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第五章 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当企业收到的对价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不应立即确认为收入,而是应当先确认为负债,直到收入确认的条件得到满足。因此:
- Scents Ltd. 的处理不正确,因为它在收到现金时不符合IFRS 15的收入确认标准,因此不应直接确认为其他收入。
- Candle Company Ltd. 的处理是正确的,因为现金是在未满足IFRS 15的合同标准时收到的,因此应该记录为合同负债。
- Burn Bright Inc. 的处理不正确,因为在最终满足IFRS 15的合同标准前收到的现金应被记录为合同负债,而非直接确认为收入。
- EverGlow Inc. 的处理也不正确,收到的现金应被记录为合同负债,而不是一般负债。
因此,正确的处理是Candle Company Ltd.的情况,即在收到现金后记录为合同负债,直到收入确认的条件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