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的是营业外收入,不是营业外支出,是客户没要的款项
对于企业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如果经过合理努力后仍然无法收回,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考虑将其转入营业外收入: 1. 账龄超过一定期限,例如1年以上,且客户未要求或无法联系; 2. 确认款项无法收回,例如客户不再回应或无法支付; 3. 经过法律程序,如诉讼时效已过,且客户未主张权利; 4. 管理层或董事会批准,且符合企业内控管理要求。
在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并且根据适用的税务法规,可能需要对这部分转销的应收账款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合理计提坏账准备,并在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下,考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应的坏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