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美国会计准则下,对于软件确认为无形资产有什么不同要求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二章确认第四条,“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而在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下,《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同样要求无形资产的确认需要预期产生未来经济利益并且成本能被可靠计量。美国会计准则(US GAAP)也有相似的要求,如研发阶段的费用在满足特定条件后,方可资本化为无形资产。综上,三者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即无形资产的确认需满足预期产生经济利益和成本可靠计量两个条件。不同会计准则体系可能在细节要求和具体应用上有差异,但在定义和确认原则上是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