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企业对拥有的固定资产不必计提折旧的情况有哪些?
企业对拥有的固定资产不必计提折旧的情况包括: 1.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2.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3. 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通常是在某些特定行业,如煤炭开采等,这类固定资产的维护费用通过维简费进行核算,不计提折旧。 4. 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例如一些小型工具或低值易耗品,可能在购入时就全额计入了当期费用,不再分摊折旧。 5. 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在清算过程中,不再计提折旧。 6. 土地,因为土地的价值通常不随时间的推移而减少,所以不计提折旧。 7.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要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如果这些资产并未用于生产或提供服务,一般不计提折旧。 8.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所有权不属于承租人,因此承租人不计提折旧。 9.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因此出租人不在此固定资产上计提折旧。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差异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