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的从成本法转到公允价值法的增值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呢?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其科目是递延所得税费用进利润表还是说进入其他综合收益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增值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确定是否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考虑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如果增值导致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因此,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借记“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并贷记至“其他综合收益”科目,以反映其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