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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会计处理详解:如何进行股份支付的会计分录
股份支付会计分录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的相关规定。会计分录如下:

  1. 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权益结算股份支付(例如股票期权),在授予日应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 行权日,企业应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并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借:银行存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待期内累计的资本公积) 贷:股本(面值)/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所授股权的公允价值-股本)

  3. 对于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应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请注意,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需根据股份支付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具体核算。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根据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