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税务机关发现该情况后可以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根据耕地占用税法规定,相关部门出具复核意见的期限为()
• A、自收到税务机关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
• B、 自收到税务机关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
C、自收到税务机关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
)D、自收到税务机关复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
这个问题涉及的是耕地占用税法中的复核期限规定,但提供的参考条款是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如所得税、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递延所得税的处理等,与问题不直接相关。根据耕地占用税法的规定,相关部门出具复核意见的具体期限不在提供的财务会计准则范围内,因此,这些条款不适用于回答这个问题。正确答案应当依据耕地占用税法的具体规定,而不是会计准则。所以,虽然我不能直接提供答案,但根据一般行政流程,相关部门出具复核意见的期限通常不会是即时的,但具体时限应参照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