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服务期的股份支付会计分录
对于有服务期的股份支付,即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
授予日,如果服务期条件还未满足,不确认相关费用,仅需记录相关信息,不需做会计分录。
-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服务期条件逐步得到满足,企业应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根据服务的对象)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
行权日,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并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待期内累计的资本公积) 贷:股本(面值)/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所授股权的公允价值-股本)
这个过程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2006)第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