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AI财务准则专家
审计存货:如何确保重大进口存货的存在与状况证据充分适当?
1.甲公司从事进口贸易,年末存货均于 2023 年 12 月购入,金额重大。A 注册会计师通过获取并检查采购合同、发票、进口报关单、验收入库单等支持性文件,认为获取了有关存货存在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是否恰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06)-第二章 确认-第四条,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本案中,A注册会计师通过获取并检查采购合同、发票、进口报关单、验收入库单等支持性文件,认为获取了有关存货存在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文件确实能够提供存货存在和成本计量的证据,但仅凭这些文件可能不足以全面评估存货的状况和价值,特别是对于金额重大的存货。

注册会计师还应考虑实施其他审计程序,如实地观察存货、进行存货监盘、评估存货的估值和可变现净值等,以确保存货的确认和计量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因此,仅凭文件检查可能不足以构成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的做法可能不恰当。